【高中女生懷孕將可請分娩、育嬰假 新修法最慢3週後實施】
根據教育部今(9)日發布的「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量辦法」最新修正草案,未來高中女生若是懷孕,將可以請分娩假、流產假,甚至育嬰假了!學生如果因為懷孕請假,時間超過全學期3分之1,不得以零分計算,藉以保障學生受教權,這項草案最慢會在3週後公告實施。
教育部今天發布「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量辦法」修正案,其中,第16條規定:為落實性別平等、幫助懷孕或育有子女的學生完成學業,除原有的公假、病假之外,新增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及喪假。如果學生因為這些理由請假時數超過學期總節數的2分之1,不需辦理休學;超過3分之1,老師也不可以打零分。
教育部中教司司長蘇德祥指出,教育部這次修訂通過的「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特別增列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等,就是希望保障懷孕女學生受教權,這也是將性別平等精神融入,首度統一明訂產假等相關規定。
對於教育部保障女學生受教權的美意,有學校老師開始擔心這是否會變相鼓勵高中女生嚐禁果,甚至懷孕生子,其所衍生的問題與爭議也有待討論,甚至有學校老師不禁要問:下一步是否要學校設哺乳室呢?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這篇報導
對於高中生懷孕這種事
吾的看法是:
「看是要生下來還是打掉都好,這種事本來就只能二選一。」
而且不是說不讓高中女生放育嬰假她們就不敢懷孕
反正放不放都是會懷的(煙)
但是吾現在在這裡碎碎念的主因
是想到游惠遠在課堂上說過
她在僑光是正式老師
每個學期末都要和其他主任教授一起開會
討論要不要把特定幾位學生死當或退學的問題
很常遇到的一個問題
就是學生懷孕了要請產假
某次又出現一個相同的案子
當事人超過三分之一天數沒來學校上課
報告和考試也都沒好好處理
如果換成一般學生是一定要死當的
可是會中佔壓倒性多數的男老師們都不敢當她
每個人都說要人道對待這種情況、網開一面等等
只有游惠遠一個獨排眾議
質問其他男老師
如果今天的狀況是有個學生要到大陸工作
如果想保住飯碗就無法兼顧課業的話
他們的主張必然是:
「那是他的個人問題
如果只能保住一項就朝那裡努力發展
但學校沒有無條件送學生文憑的義務
想要文憑就等解決了自己的事以後再來」
可是為什麼對懷孕的學生卻有差別待遇呢?
要生小孩和要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去外地的學生差別又在哪裡?
這種處理方法才叫做差別待遇
在場的男老師
包括原本主張不能當掉那位學生的主任
後來都默默地一致把她死當了
游惠遠再告訴我們
當時那些男老師只是不想背上性別歧視的罵名而已
可是這種事情根本和性別無關
單純只是責任問題
當事人可以選擇保留學籍而暫時休學
也可以用報告和課外作業來彌補缺考
但是沒有人有資格用任何私事當理由來換取文憑跟學分
尤其是身居上級的人
甚至沒有同情對方的權力
換成任何工作場所亦然
It’s your business
所謂的性別平等
根本不應該用這種自以為是的制度來實現
很多叫囂著性別平等的人
要求的東西卻意外地可笑、膚淺
只會加強不平等意識和引發衝突
對真正的性別平等完全沒有幫助
更荒謬的是這種意識形態和事情本身
一
點
關
係
也
沒
有
受不了那些政治正確廚
- Jun 10 Tue 2008 00:32
新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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