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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生懷孕將可請分娩、育嬰假 新修法最慢3週後實施】

根據教育部今(9)日發布的「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量辦法」最新修正草案,未來高中女生若是懷孕,將可以請分娩假、流產假,甚至育嬰假了!學生如果因為懷孕請假,時間超過全學期3分之1,不得以零分計算,藉以保障學生受教權,這項草案最慢會在3週後公告實施。
教育部今天發布「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量辦法」修正案,其中,第16條規定:為落實性別平等、幫助懷孕或育有子女的學生完成學業,除原有的公假、病假之外,新增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及喪假。如果學生因為這些理由請假時數超過學期總節數的2分之1,不需辦理休學;超過3分之1,老師也不可以打零分。
教育部中教司司長蘇德祥指出,教育部這次修訂通過的「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特別增列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等,就是希望保障懷孕女學生受教權,這也是將性別平等精神融入,首度統一明訂產假等相關規定。
對於教育部保障女學生受教權的美意,有學校老師開始擔心這是否會變相鼓勵高中女生嚐禁果,甚至懷孕生子,其所衍生的問題與爭議也有待討論,甚至有學校老師不禁要問:下一步是否要學校設哺乳室呢?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這篇報導

對於高中生懷孕這種事

吾的看法是:

「看是要生下來還是打掉都好,這種事本來就只能二選一。」

而且不是說不讓高中女生放育嬰假她們就不敢懷孕

反正放不放都是會懷的(煙)


但是吾現在在這裡碎碎念的主因

是想到游惠遠在課堂上說過

她在僑光是正式老師

每個學期末都要和其他主任教授一起開會

討論要不要把特定幾位學生死當或退學的問題


很常遇到的一個問題

就是學生懷孕了要請產假

某次又出現一個相同的案子

當事人超過三分之一天數沒來學校上課

報告和考試也都沒好好處理

如果換成一般學生是一定要死當的

可是會中佔壓倒性多數的男老師們都不敢當她

每個人都說要人道對待這種情況、網開一面等等

只有游惠遠一個獨排眾議

質問其他男老師

如果今天的狀況是有個學生要到大陸工作

如果想保住飯碗就無法兼顧課業的話

他們的主張必然是:

「那是他的個人問題

如果只能保住一項就朝那裡努力發展

但學校沒有無條件送學生文憑的義務

想要文憑就等解決了自己的事以後再來」

可是為什麼對懷孕的學生卻有差別待遇呢?

要生小孩和要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去外地的學生差別又在哪裡?

這種處理方法才叫做差別待遇


在場的男老師

包括原本主張不能當掉那位學生的主任

後來都默默地一致把她死當了


游惠遠再告訴我們

當時那些男老師只是不想背上性別歧視的罵名而已

可是這種事情根本和性別無關

單純只是責任問題

當事人可以選擇保留學籍而暫時休學

也可以用報告和課外作業來彌補缺考

但是沒有人有資格用任何私事當理由來換取文憑跟學分

尤其是身居上級的人

甚至沒有同情對方的權力

換成任何工作場所亦然

It’s your business


所謂的性別平等

根本不應該用這種自以為是的制度來實現

很多叫囂著性別平等的人

要求的東西卻意外地可笑、膚淺

只會加強不平等意識和引發衝突

對真正的性別平等完全沒有幫助

更荒謬的是這種意識形態和事情本身
















受不了那些政治正確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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