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向海

我身邊不少朋友都得過文學獎。有的人喜歡提自己得獎的事情,有的人從來不說非常神秘好像那是一種可恥的事情。

其中有一個人,他自己不常投文學獎,因為討厭沒得獎的感覺。偶爾投了,等待得獎名單公布的情狀卻相當可笑。他會算準名單公布的日子,然後在前幾天就開始清心寡慾宛如僧侶,不准和女朋友擁抱,不准自慰,不准幻想得獎的情狀。他告訴自己要多做善事,譬如突然去捐兩袋一共五百c.c.的血,打電話給久未見面的仇人要求和解,上網四處留言,自動幫媽媽買醬油,幫室友倒垃圾等等。然後揭曉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他開始準備好一些好笑的電影以及悲傷的電影;策劃好如果沒有得獎一定要說服自己是郵差沒有把信送到,是評審閱讀時翻倒咖啡弄髒稿子不敢承認,總之一定是整個文壇的錯。然後他會用二十四個小時來看《玉玲瓏》一類不需用大腦的搞笑,或者重溫周星馳的無厘頭,不斷告誡自己絕對不可以讓眼淚掉出來。要是得了獎,就要想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是有評審同情他,是自己寄稿子的郵局風水好,是因為自己昨天放生了那隻蟑螂積了德。然後他必須看一些感傷的電影假裝鎮定,不可以告訴親朋好友,以免被凹請客,千萬不可以露出得意的模樣,切忌在看第三百遍《鐵達尼號》結尾或者《羅倫佐的油》小羅倫佐在台上被一群醫師像動物一般研究時,大笑出聲。

另外一個人更奇怪,偷偷摸摸也得過文學獎,卻一天到晚批評文學獎非常噁心。他總是語重心長地說,我們這一代不可以再被文壇宰制了,文學獎都只是照評審喜好選出來的東西,我們為什麼要把文章送去任人宰割呢?文學創作者應該對自己的文學有信心,再多外在的肯定無法掩飾你寫作時的敷衍塞責,再多讀者的詆毀,無法抹煞你文思泉湧的靈光乍現。或者他最喜歡去買人家的得獎專輯,然後如數家珍地說某某某已經成為得獎機器了,令人厭惡。某某某這樣爛的詩都可以得獎,評審是瞎了眼嗎。我和其他朋友談起他的得獎焦慮都覺得有些好笑又有些困惑,因為我記得他其實很重視文學獎,一天到晚在簡歷上不斷用各種形式提醒大家他已經得過某某獎再得某某獎就可以昇天了云云。比較起來,有些朋友大方承認了就是喜歡用文學獎來肯定自己順便可以賺錢,要顯得光明磊落多了。

又有一個讓人敬佩的朋友,從來得不了獎,但是其實寫過很多比得獎經歷無數的人更棒的作品。一個問題就是所謂文學獎其實是向一種既有文化尋求認同的機制。也就是說,文學獎裡只能看到目前最主流的體制下產生的文學作品,一些真正有前瞻性的作品,是很少在文學獎裡出現的。譬如波特萊爾要是想拿那本《惡之華》去申請什麼台北文學獎,如果是在當時十九世紀的氛圍下,不但連個屁都申請不到,而且還會被遣送法庭。我非常欣賞那個朋友對文學獎的超然;他從來不嘲諷地說他討厭文學獎,卻也不嚮往,文學獎對他來說好像是根本不存在似的。他總是不斷地寫出可怕的作品,然後完全沒想到要發表還是要出名什麼的。所以每當我看了某些文學獎作品感到不是很滿意時,就會回頭看看他的作品,那裡有一種無煙無塵的境界,讓我感到通體舒暢。

還有一個朋友也很寶。他看了文學獎的作品都會覺得很不錯,可是不喜歡。他說這根本就是「只選好詩」的文學獎嘛,真是太無聊了。他說,要是有人設一個什麼「壞詩獎」,他一定會常常得獎。然後我們都很怕他接下來點名說出我們誰也會常得那種爛草莓詩獎。相較於這種樂觀,有一種人就很讓人不敢領教。他們對文學獎真是毫無抵抗能力,好像他們的創作生涯會因為一次的滑鐵盧而全然毀滅似的。那種人知道自己沒得獎時,連聽到國語流行歌曲的催淚情歌,都會因為那風馬牛不相及的悲傷共鳴而覺得想哭。然後會像一件下雨天被主人討厭的雨衣一樣縮在牆角,一點自信也沒有。覺得自己一無是處,覺得自己一定用了太爛的譬喻,寫了太耍寶的句子,或者用了太差的印表機。他們平常治療悲傷的最好方法可能是上網寫東西,但是他們沒得獎後卻無論寫什麼都會覺得文筆太差而無法繼續。他們千萬不能打開書看,因為無論什麼文字看起來都會像是比自己那篇被評審丟到垃圾桶裡去的稿子來得好看,於是打開每一本書都像打開一個傷口。他們不能睡覺,睡覺會夢見那些評審是法海,而他們是一條蛇永遠被鎮在雷峰塔底。不能吃東西,吃東西會因為過度的罪惡感而拼命吃,然後招致瞬間肥胖的命運。他們有人可能會埋頭無人能解的方程式啊,或者把世界地圖畫一遍,甚至把什麼人體解剖圖譜拿出來,把兩百零六塊骨頭的拉丁文全部背一次。是的,只有自虐可以使他們覺得好過,也就是這樣他們相信是被懲罰過的,他們的靈感曾經被滿們抄斬過,彷彿只有這樣他們才可以代罪立功繼續下一次文學獎的出征。

其實,我們大可以很輕鬆地看文學獎,那不過是一種非關創作的外圍活動;明眼人一看即知,只有獎金是真的,至於可以用來肯定誰還是否定誰,都是一種假象而已。譬如夏宇的眾多膜拜者裡,有誰是因為夏宇得過什麼獎而很崇拜她嗎(我只記得她曾經得過某年創世紀詩獎第二名)?譬如,目前文壇上公認的一些好作品裡,有哪些是從文學獎裡冒出來的呢?我反而覺得順序有點顛倒,一般都是作品好得不得了,於是有些好事者硬要頒一個獎給人家。不過話說回來,有些遺憾的是,我們還是靠諾貝爾文學獎才認識了高行健就是。但這應該視為一種恥辱才是。如果有人老是用文學獎來肯定自己的創作,那種想法大概有點小孩子氣,否則不會要靠媽媽給糖果,才肯聽話。

又文學獎也可視為一種交誼方式,譬如很多寫作者都是在頒獎會場相互認識的。記得我有次得了個小獎,在得獎會場上認識了某個得獎人,他就跟我約定「下次得獎時見」。可惜小弟不才,從此沒再見過他。又我以前寫張愛玲時提過一九九五年的時報文學獎,那年很特別的原因是頒了個終身成就獎給張愛玲。而那年以《荒人手記》得了百萬小說獎的朱天文看到自己的名字和張愛玲一起出現,因此感動地紅了眼睛。新詩首獎的陳黎也曾在散文裡提到自己的照片和張愛玲同一天登在報上,讓他感觸良多。這樣看來,文學獎還可以讓自己和心儀的文學偶像感覺更接近些,順便要簽名。

我喜歡的散文家阿城在一篇文章裡寫過:「有個要領獎的朋友問我『領獎時如何避免虛偽與虛榮』?這個難題可比昆德拉的『媚俗』,你怎麼做都是『媚俗』,連不做都是『媚俗』。我說,觀察,觀察觀察,觀察頒獎人,觀察司儀,觀察環境,也觀察你自己。這實際是一個造成兩重人格的方法,將冷靜的一重留給『自己』,假如頒獎現場發生火災,你會是最先發現的。」

嗯嗯,得文學獎本來就是媚俗的,無須否認這種事情。就讓我們大方地媚俗到底吧。譬如,我不否認,我最近是剛得了一個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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